指控概述
Brightstone Defence 成功为一位因故意损坏财物而被控的客户提供辩护,该指控依据《1900 年刑事法案》第 195 条(新南威尔士州)。事件源于一次停车位纠纷,客户 Ku 先生被指控故意用钥匙刮花另一名车主的奔驰车。现场还有第三方证人声称目击了此行为。
《1900 年刑事法案》第 195 条(新南威尔士州)规定:
故意或鲁莽破坏他人财物即构成犯罪。最高刑罚为 5 年监禁;若是伙同多人作案或涉及纵火或爆炸物,则最高可判 7 年。
该指控非常严重,如果罪名成立,客户可能面临刑事定罪和监禁。
初步评估与法律复杂性
根据现有证据——包括目击者证词和车辆的可见损伤——一位资深大律师初步评估客户被判无罪的几率仅为 20%。此案对客户带来了重大风险,包括声誉受损以及刑事记录可能造成的长期影响。
然而,Brightstone Defence 的刑事法律团队在曹律师的领导下,以证据分析和程序正当性为核心,采取了策略性应对方法。
使用鉴证专家证据
尽管检方案件看似有说服力,我们的团队对破坏车辆的行为与损坏情况是否一致提出质疑。曹律师坚持聘请第三方鉴证专家,对刮痕进行分析,结果显示两者存在不一致之处。车辆损坏情况与目击者描述的钥匙使用方式不符。
该专家意见削弱了检方的说法,并对故意性及行为本身引入了合理怀疑。
结果:指控撤销
在对目击证人进行全面交叉询问并提交专家证据后,法院认定检方未能履行举证责任。Ku 先生的所有指控均被撤销。
本案凸显了及早寻求法律建议、策略性使用鉴证专家证据的重要性,以及与经验丰富、了解财产损坏案件复杂性的刑事辩护律师合作的必要性。
需要法律帮助吗?
如果你正面临诸如故意或鲁莽损坏财物等刑事指控,Brightstone Defence 可以提供协助。我们的团队结合策略洞察、鉴证专业知识及庭审辩护经验,为你的权利提供有力保护。
免责声明: 本文内容基于真实案例和新闻报道,仅供一般参考及信息分享之用。由 Brightstone Defence 刑事律师团队撰写,并由合伙人律师 Alex Cao 审阅。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,如有具体法律问题,请咨询专业律师。




